北京市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,将逐步淘汰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商用写字楼的白炽灯。市发改委于4月23日正式印发公布经市政府同意的《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(2011-2015年)》。
《行动计划》提出目标:到2015年,全市停止进口、销售15瓦及以上白炽灯,公共机构、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商用写字楼、工业企业等生产营业性单位停止使用白炽灯,节能光源及高效灯具广泛采用,废旧光源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立,有利于绿色照明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。
市发展改革、质监、工商、商务、财政等部门将联合开展白炽灯停售、白炽灯替代光源质量、重点行业白炽灯淘汰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《行动计划》分阶段目标提出:今年6月1日起,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100瓦及以上白炽灯;明年6月1日起,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60瓦及以上白炽灯;2015年1月1日起,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15瓦及以上白炽灯。
关注特殊居民群体,实施以旧换新工程
同时,今年继续在全市低保户、残疾人家庭以及中小学生中开展节能灯“以旧换新”,即一只白炽灯换购一只节能灯,限定换购只数。对低保护和残疾人家庭,费用补贴延续“一元节能灯”政策,对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换购,由政府给予补贴。
政府机关停用白炽灯